党的组织生活工作
发布时间:2015-11-11
一、党的组织生活的含义
党的组织生活是指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以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党内生活制度。党章规定,每个党员,不论职务高低,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、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,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。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。因此,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。
二、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
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,总的来说应该紧密围绕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的根本目的和任务,着眼于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员党性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确定。其具体内容则应根据形势、任务的要求及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实际来确定。大体说来,其主要内容包括:
(一)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科学发展观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时事政治、党的基本知识,学习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,学习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,增强党性修养。
(二)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、文件,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,领会其精神实质,同时结合本地、本部门、本支部、本小组的实际,论证或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。
(三)向党员布置任务,提出要求;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,检查党员学习、工作及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。
(四)本着“团结——批评——团结”的原则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以达到既弄清思想、分清是非,又团结同志、共同提高的目的。
(五)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,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研究加强和改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意见。
(六)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,制定培养、教育、考察积极分子的措施,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。
(七)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、法令的情况;讨论党内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,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;表彰优秀党员。
(八)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或革命文物展览,进行党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;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录像、电影、戏剧,参观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,以提高党员对现实问题的认识水平;听取英模人物的事迹报告,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。
(九)通过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及相关事宜;开展其他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。